10月15日,中山市污染减排暨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中通报了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情况,其中有6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为此,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与各镇区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据悉,目前尚未通过省环保局组织专家考核组验收的镇共有包括大涌、阜沙、古镇、港口、民众和东升镇。这六个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普遍存在管网施工相对于厂区建设明显落后,设备采购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除此之外在工程建设中还普遍存在设备采购工作手续繁琐,需时2-3个月;部分镇贷款融资不理想的问题。
为此中山市出台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该办法中明确了责任主体以及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镇区及市属各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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